科学研究
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报告获省委书记刘家义批示

发布时间: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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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承担的“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研究和制度设计”“山东省沿黄9市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立法”“就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我省‘厕所革命’的相关问题和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等3项研究课题的研究报告,得到省人大领导的高度评价,其中田梅副教授等撰写的“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我省‘厕所革命’的相关问题和制度设计以农村‘厕所革命’为视角的研究报告”,获得省委书记刘家义的肯定批示。这是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结出的硕果。

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成立以来,设立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研究室、环境保护研究室、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室、公共政策研究室、社会调查与数据处理中心等5个研究机构和综合办公室,成立了由40余名校内研究人员、11名校外研究人员、8名校外客座教授组成的研究团队。研究院基础设施完备,内部结构完善,研究团队精干,为完成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同时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自成立以来,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多次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工作会议;2020年,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滨州市电梯安全条例》《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等多个法规的审议工作,研究人员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人大领导的好评;多次参加滨州市人大和滨州市人民政府的立法研讨及政策咨询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承担了《滨州市城市供热条例》《滨州市道路安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评估报告已基本完成,3月底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

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注重普法宣传,加强立法研究。

研究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后,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20207月,基地接受市人大的委托,组织精干力量编写了民法典线上有奖竞答题库和民法典电视竞赛题库;9月份组织人文学院师生参加了线上民法典知识奖竞答和线下民法典知识竞赛。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起,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研讨会”,邀请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知名专家参加会议,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论文200余篇,并从中遴选33篇编印了论文集。

    今后,滨州学院地方立法研究院将加强队伍建设,争取引进引进高层次法学人才,继续聘任校内外法学专业人士作为研究员;加强学习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虚心学习省内其他6个基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择适当时机,到省外人大、高校学习考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地方立法培训会、研讨会等;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完成好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委托的“就我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立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就2020年之前我省制定的未经过全面修订的设计经济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2项研究课题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努力打造新型的地方研究智库,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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