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8-10浏览次数:
218
1、报到与注册。每学期初,学生按时返校到院学生科办公室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注:未交齐学费者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病假凭医院证明,事假凭家长函件或电话),并说明请假时间,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学生虽已到校,但没有按照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均作无固未到校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请假与销假。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院活动以及需要外出时,必须到辅导员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因病请假一天以上,须附医院证明。请假一天之上,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院书记或院长批准;两周以上,由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假期结束后,应按规定的销假日期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注: 如果是请假回家,必须由家长打电话确认后放可准假。其中事假按照学时数累计算入年终综合测评,每学时扣0.1分。
3、回家或离校。每逢节日或假期,学生须集体离校时,必须按照《人文学院学生离校须知》,以班级为单位办理离校手续,在《人文学院学生离校须知》反面打印出班级学生名单,注明离校时间、到家时间、家里固定电话,学生个人签字,到家后,学生本人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跟院分管辅导员汇报。
注:周六、周日离校学生也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否则均按夜不归宿处理。
4、考勤
(1)为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工作,我院制定了《人文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周报表》,每堂课由班长或纪律委员负责考勤,任课教师签字,每周日晚交至辅导员办公室,如有学生旷课,班长须及时汇报辅导员,并认真填写周报表。辅导员及时汇总学生考勤情况,每周出一次通报,对旷课学生下发旷课通知单,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对不按时或不认真填写上报周报表的班委给予通报批评。
(2)晚自习考勤及其他活动考勤。晚自习考勤主要由我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抽查,无故不上晚自习者,按课时给予相应处理。其他活动的考勤参照课堂考勤的规定执行。
5、卫生检查制度
为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我院学生会宿管部主要负责各年级宿舍卫生的检查,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每周二下午),不定期抽查一次,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被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取消全体宿舍成员的一切评优资格。
6、晚作息及就寝人数汇报
学生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从事打牌等娱乐活动。每天晚上10:30各班班长、团支书亲自到本班宿舍核实人数,如发现有夜不归宿的学生,立即报告辅导员。
7、学生纠纷处理
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同学之间如有矛盾,应互相交流沟通解决,个人难以协调时,应及时报告本年级辅导员。学生凡有打架行为,无论是非,打架双方一并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并通知双方家长,将其领回,并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8、对于通宵上网、夜不归宿、男女交往不文明等的处理。一旦发现我院学生有以上三种现象之一者,立即通知其家长,并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如果在校期间累计两次因为通宵上网、夜不归宿、男女交往不文明被学校通报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本学年评优选先资格,并将所获奖、助学金全额追回。
9、安全教育。学生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尽量不要单独外出,不去危险的地方游玩,不去水库、河流等地方游泳或滑冰,不去校外喝酒滋事等;保护好个人的财产,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睡觉时关好门窗和阳台。